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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按日计算违约金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

2019-06-19

【内容摘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的情况经常出现,由于通常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具有延续性,持续的时间可能超过两年,另一方请求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起止时间跨度也就超过两年,但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请求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的诉讼时效问题,本文则就这一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按日计算违约金   诉讼时效   独立请求权   分段计算

【正文】

民事法律的规定一直崇尚“意思自治”的精神,该精神在有关合同法律中体现的更为明显。现代人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相互交往的频繁,使其与他人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经常发生。一个人为了生存和发展,会经常与他人订立合同。一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初,对相互合作以取得各自期待利益抱有巨大的希望,都希望对方能够按约履行义务。为了防止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则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通常情况下,当违约行为表现为一方不履行义务时一般会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使当事人无法实现基于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甚至会有损失发生。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失是无法确定的,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成为重要的乃至必要的事情。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自主决定的,当事人既可以约定具体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对于迟延履行违约情形,人们又大多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的方法。

对于按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的,其计算违约金的起始时间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截止日期,终止时间为一方实际履行义务的日期。有的情况下,一方履行义务迟延的时间会很长,可能超过两年。这就存在请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时效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超过两年时间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分段计算。


1、支付违约金与要求履行合同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


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具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的请求权。而对于支付违约金,则是一方不履行义务导致形成的违约方的新的义务,违约方同样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这项新义务,如其不履行,守约方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的请求权。守约方可以同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只要求履行合同而放弃违约金或只要求支付违约金而放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支付违约金与要求履行合同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
对于要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至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截止日守约方即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应从这一天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因为支付违约金与要求履行合同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应是分别计算的。因此,不能因为要求履行合同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判定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也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2、要求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请求权是数个可分离的独立的请求权的集合


由于合同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则违约方履行义务每迟延一日,对方即可要求其支付一日的违约金,而不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结束。因为,只要一方超过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不管其最终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都改变不了其构成违约的事实;构成违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履行义务迟延一日,就应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对于这一违约金守约方具有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支付的请求权;同样,违约方再迟延一日,其就应再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而守约方对于这一违约金就又具有一个请求权。守约方随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其中任何一日的违约金,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一个时间段的违约金或是数个任何一日的违约金。要求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请求权是数个可分离的独立的请求权的集合,因此这些独立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亦应是分别计算的。


3、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分段计算


如果将按日计算的违约金,从违约金发生之日起到违约金终止之日止作为一个整体,因为这个整体存在于一个时间段内,则无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上所述,要求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请求权是数个可分离的独立的请求权的集合,这些独立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是分别计算的,因此既不能以违约金发生日期为“整个”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也不能以违约金终止日期为“整个”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截止日,当事人只是确定的知道自己该得到对方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权利被侵害,但并不确定因对方不支付违约金而使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程度;换言之,违约方每迟延一日就应支付一日的违约金,而至次日守约方未得到前一日的违约金才知道自己的这一权利被侵害。

综上所述,要求按日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权相对要求履行合同的请求权是独立的,并且要求支付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请求权是数个可分离的独立的请求权的集合,这些独立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分别计算,因此司法实践中应将延续时间超过两年的按日计算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分段计算,对于请求超过两年的时间段的违约金不予支持,对于请求未超过两年的时间段的违约金予以支持。


                                   
徐长焕
2007年2月6日